井下六大系统监测
2010年7月,国务院印发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》(国发〔2010〕23号),要求“煤矿、非煤矿山要制定和实施生产技术装备标准,安装监测监控系统、井下人员定位系统、紧急避险系统、压风自救系统、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,并于3年之内完成”。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随后印发的《关于贯彻落实<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>精神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安委会〔2010〕17号),再次重申了非煤矿山安全避险“六大系统”的要求。为贯彻落实这一要求,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于2010年10月印发了《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“六大系统”安装使用和监督检查暂行规定》(安监总管一〔2010〕168号,以下简称168号文件),对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“六大系统”建设做出了原则规定。随后,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下达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“六大系统”建设的标准制定任务,并组织多家单位进行标准的起草和制定,对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“六大系统”建设做了具体合理的规定。
2024-05-08